【电缆网讯】日前,广东省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民生范畴案子查处“铁拳”举动典型事例(第三批)。其间一例典型事例为广东新中南电缆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案。
据了解,2021年3月11日,江门市鹤山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级交办头绪,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查看,并对当事人待售的类型规范分别为“ZC-RVV 2Í1.5 300/500V”和“ZC-RVV 3Í1.5 300/500V”的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C类阻燃软电缆进行法律抽检,经查验,均有2项不符合规则规范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1、标志内容查看;2、成束阻燃功能(C类)不符合规则规范要求,检测根据为:GB/T 5023.5-2008/IEC 60227-5:2003和GB/T 19666-2019。
当事人出产的上述两批次产品均粘贴有合格证,并且经出厂查验合格,处于待出售状况。其间类型规范为“ZC-RVV 2Í1.5 300/500V”的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C类阻燃软电缆共出产了15300米,出产日期是:2021年3月2日,出厂单价是2.32元/米,除掉抽样送检的700米,剩下14600米存放在当事人的仓库内未出售;类型规范为“ZC-RVV 3Í1.5 300/500V”的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C类阻燃软电缆共出产了15000米,出产日期是:2021年2月27日,出厂单价是3.34元/米,除掉抽样送检的700米,剩下14300米存放在当事人的仓库内未出售。两批次产品的总货值85596元。
4月25日,江门市鹤山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则,对当事人作出没收经查验不合格的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C类阻燃软电缆(总数量28900米)、罚款1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