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算机硬件设备设备包含机柜、台柜、外设、辅佐存储设备,以“台”为计量单位。
(2)规范柜尺度为600~900min×800mm×2100~200mm(宽×深×高),其他为非规范机柜。非规范机柜按半周长以“米”为计量单位,机柜和台柜设备固定台架或基础上。打印机、拷贝机、通用核算机为台面设备,包含操作台柜设备。外设与辅佐存储设备包含设备、接线及元件查看、接地、调整伯检作业。
(4)通用核算机设备以“套”为计量单位,整套包含操作台柜、主机、键盘、显示器、打印机的运送、设备、校接线)核算机室空调、照明和地板设备按相应定额另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