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压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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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体业务包括电线电缆生产、销售、航空器零部件精密加工及装配、铝基复合新材料三大板块。
(1)裸导线:包括特高压、超高压用钢芯铝绞线系列、铝合金绞线系列,电气化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用接触线、承力索系列等产品;
(2)电力电缆:包括城市配网用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控制电缆、环保型阻燃长寿命布电线)新能源线缆:包括光伏发电系统用电缆、风力发电系统用电缆、新能源汽车用线缆、电力储能系统用电缆等系列产品。
(4)其他电缆:包括防火电缆、超高压电力电缆、盾构机专用电缆、变频电缆、同轴同芯电缆、补偿导线及耐高温线、轨交用直流电缆等系列产品。
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主要的特、超高压架空裸导线生产供应商之一,并在我国特高压导线领域主要的钢芯铝绞线产品细分行业的市场之间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报告期内,公司在稳固裸导线产品的优点的同时,实现了新能源线缆的突破性发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航飞主要是做飞机结构零部件及大型关键结构件的高端精密加工制造与部组件装配服务,产品有机体钛合金、铝合金框、梁、肋、接头等数控加工件,钣金成型模具、复合材料成型模具,以及飞机部组件产品,覆盖多款主要军用机型以及中国商飞C919、C929等民用机型。
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达新材料主要是做1、3、8系铝板带箔的研产销工作,基本的产品有CTP/PS板基、单/双零箔坯料、合金料、深冲料、幕墙板、天花料、装饰板等品类,大范围的使用在印刷、电子制造、车船制造、机械制造、交运仓储、建筑装潢、航空航天、药品、食品、化妆品包装等所有的领域,产品畅销全国各地。
通达新材料拥有1800型铸轧生产线T燃气及电加热退火炉共6台、1650拉弯清洗矫直线台,未来随着新生产线的运行,铝加工材料业务可实现大幅增长。
公司电线电缆业务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行业,主要客户是国家电网及其关联企业、南方电网及其关联企业、中铁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时,一般以原材料采购价格加上特殊的比例的加工费来确定销售价格。公司的合同一般都会采用“闭口价”合同,合同签订时即依据当期原材料现货价格确定未来的销售价格,因此后期原材料实际采购价格的波动会较大程度的影响企业的利润。通常情况下公司会采用期货套保方式来平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利润的影响。
电线电缆业务材料成本占生产所带来的成本比重较高,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经营中须保持充足的流动现金。因客户线路设计不同,所需电线电缆的规格、型号、长度均不相同,故产品具有定制特点。公司依据接到的客户订单进行定制化生产,以销定产。
成都航飞的航空器零部件加工业务客户大致上可以分为军品和民品,报告期军品业务量占成都航飞业务量的比例较大。因所用材料为特殊型号,具有领域专用性、定制化特点,故成都航飞的业务采用“来料加工”模式,由客户将原材料发运至成都航飞,成都航飞按要求加工并检验完成后返回客户。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时,通常会依据原材料特性、产品的图号、复杂性、加工精度要求、产品大小等要素来确定加工费。
因无需采购原材料,成都航飞在财务计量中采用“净额法”核算,即营业收入大多数表现为加工费,成本主要是人工费、固定资产折旧及部分耗材等。军品不同批次、不同图号产品差异较大,故成都航飞为订单定制化生产,生产组织主要是根据客户来料及交付进度计划进行。
通达新材料基本的产品为铝板带等,大范围的应用于建筑装饰、医药包装、食品包装等领域,主要是采用“以销定产”的订单生产经营模式。公司接到客户订单以后,依照订单对产品规格、数量、性能、质量等要求做技术评审和交期评审,确认接单后严格按照技术方面的要求和交货期限合理的安排生产。针对通用半成品、常用产品,采用大批量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过程成本。针对不一样的客户对产品不同合金状态、规格的要求,采用多品种、小批量生产方式,以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公司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任旧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该事项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1、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公司坚定推进“511”发展规划的重要一年。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立足主业、深耕军工”的发展的策略,以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经营导向,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落实各项经营计划,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持续实现稳步增长。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55.73亿元,同比增长1.36%。分业务板块看,电线%,毛利润同比增长25.09%;铝基新材料板块收入同比减少4.55%,毛利率同比增长0.66%,毛利润同比增长53.60%。在保持营收规模的同时,提高了主要营业产品毛利率,实现了2023年初既定的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目标。
2、报告期内,公司航空器零部件精密加工及装配板块受行业政策影响,中航工业下属各航空主机生产单位释放需求减少、生产订单下发出现波动变化,且对批量产品采购价格做调整,致使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航飞的主要经营业务收入规模和产品毛利率出现较大下浮。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对公司收购成都航飞为全资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了评估和审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等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本期拟对收购成都航飞所形成的商誉计提7,935.67万元。报告期内,装配业务、民航产品收入仍保持迅速增加,且2024年新增较多新图号研发任务。
3、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用车载高压电缆及车辆用线缆业务已取得部分主机厂供货资格,并实现批量供货;新能源汽车用直流、交流充电桩电缆产品枪头压接成功;高压高频同轴电缆GPYJOY成功研发,获得下游客户质量认证并成功应用;风力发电机组雷电防护系统用中压电缆和低压电缆研制成功;深水用水密电缆、风电用耐扭曲橡套软电缆系列、煤矿用橡套软电缆系列新产品研发进展顺利。
4、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工期平均缩短7.8%,产品出库准确率达100%,降低人力成本2%。公司积极推动数字化转型发展,以ERP、MES、OA为依托,搭建公司信息化管理应用平台,对人、机、料、法、环等生产要素做全面管控,以先进信息技术力促生产制造管理优化,以管理优化带动生产制造能力提升,打造“透明制造、敏捷制造、溯源制造”的精益智能生产管理模式,加速从制造迈向“智造”,从快速地增长阶段转向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新阶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超先生自2018年4月16日起连续担任企业独立董事将届满六年。根据《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任时间不允许超出六年。王超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企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鉴于王超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将导致企业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王超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26%。王超先生离任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王超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保护广大股东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超先生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毛庆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接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毛庆传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毛庆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11月出生,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电缆研究所首席专家、总工程师,现仍担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线电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副秘书长、尚纬股份独立董事、华通线缆独立董事等职位。曾获国家机械工业部颁布的“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超高压直流输电重大成套技术装备开发及产业化一一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三峡输变电工程用500kV大容量输电线路技术研究一一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荣誉,并中央、国务院、授予“新中国成立70周年贡献人物纪念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庆传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情况下,合并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6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票74,906,36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6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288,111.8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711,887.8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4-00033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和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厚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在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4亿元(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做管理和使用。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公司将面临持续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将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持续投入募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情况下,合并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含)4亿元(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含)4亿元(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产品需有保本约定),期限12个月以内(含),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资本预算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子公司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未完成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对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91,100股进行回购并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526,729,670股减至525,738,57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26,729,670元减至525,738,57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亦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2.申报材料: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联系电线.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的规定。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该事项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做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经过第三方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与测算,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收购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航飞”)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7,935.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日,公司与任健、曾明静、吴昌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29,000万元受让上述3名自然人所持有成都航飞10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成都航飞100%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由于上述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因上述收购形成26,304.04万元的商誉。
公司聘请了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收购成都航飞100%股权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4]第10181号),公司对成都航飞资产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共计7,935.67万元。
2023年度,受行业政策影响,中航工业下属各航空主机制造单位释放需求减少、生产订单下发出现波动变化,且对批量产品采购价格进行调整,致使成都航飞的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和产品毛利率出现较大下浮。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对202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影响为: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35.67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935.67万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合理。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交易目的: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合并称为“公司”)的产品包括架空导地线、电力电缆、特种电缆、铝基复合新材料等,铝、铜、塑料等为公司主要原材料,原材料价格波动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及毛利造成较大的影响。为稳定公司经营业绩,更好地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利用期货市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交易工具:生产经营相关的铝、铜、塑料等境内外商品交易所或银行制定的标准合约及金融衍生品。公司使用境内外期货、掉期和场外或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工具进行套期保值,以降低业务风险管理成本和提高期现业务管理效率。
(3)交易场所:公司期货、期权交易的场所包括合法运营的境内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以及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等境外期货交易所;衍生品交易的场所包括合法运营的境内大型券商、银行和大型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以及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等。
(4)交易额度:最高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在开展相关业务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2亿元,交易额度在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此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6)专业人员配备情况:为降低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成立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事务。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交易,本业务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政策风险、资金风险、违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公司产品包括架空导地线、电力电缆、特种电缆、铝基复合新材料等,铝、铜、塑料等为公司主要原材料,原材料价格波动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及毛利造成较大的影响。为稳定公司经营业绩,更好地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利用期货市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敞口基于原材料预购及产成品预售的数量、交易期限进行测算,以具体业务合同为依托,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与实际风险敞口相匹配,原则上套保比例不超过总敞口的80%。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与生产经营所涉及现货购销业务冲抵后,可较好的实现套期保值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建立公司套期保值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并按照公司已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1、套期保值期货品种、工具: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为生产经营相关的铝、铜、塑料等境内外商品交易所或银行制定的标准合约及金融衍生品。公司使用境内外期货、掉期和场外或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工具进行套期保值,以降低业务风险管理成本和提高期现业务管理效率。
公司部分外贸订单销售价格以境外商品价格为基准进行定价、结算,境外商品与公司部分外贸订单销售价格浮动基准价标的一致,因此使用该境外工具受国内外商品价差影响更小,可以有效规避国内外商品波动幅度和方向不完全一致的风险,有利于达到更好的套保效果。
场外衍生品的交易要素更加灵活,公司可以根据相关合同生产采购或销售日期等因素来定制与经营相匹配的个性化合约,更加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套保需求。套期保值中涉及的场外交易,标的挂钩境内期货合约,均选择合法运营的境内大型券商、银行和大型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处开设账户并进行操作,对手方履约能力较强,风险水平可控。
2、投资额度: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4、套期保值业务场所:公司期货、期权交易的场所包括合法运营的境内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以及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等境外期货交易所;衍生品交易的场所包括合法运营的境内大型券商、银行和大型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以及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等。
5、期限: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政策、基差、资金流动性、操作、技术、对手方违约等方面的风险,具体如下:
宏观政策及期货市场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等风险。
在期货价格波动大时,可能产生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的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若专业人员配置不足、内控不完善,会产生相应风险。
由于软件、硬件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因境外政治、经济和法律等变动,或因场外产品流动性缺乏、交易对手方违约等带来的风险。
为规范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操作及管理程序,依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制度》,明确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业务流程和审批报告、授权管理、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等相关内容。
公司套期保值行为在公司套期保值领导小组授权和监督下开展,严格执行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流程和决策程序。
提高套期保值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水平,深度期现融合,提升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整体水平。
建立“安全、快捷”的软硬件交易环境,保证交易系统的流畅运行。公司已与相关专业机构合作,以规范程序、控制风险和提高效率。
对于套保过程中风险敞口发生变化导致套保必要性下降,或触发套保方案中设定的止损条件,公司相关部门及时评估并向套保领导小组提交风险分析报告。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
2、公司已就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期货套期保值制度》,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且品种仅限于生产经营相关物资。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赞同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交易目的:随着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合并称为“公司”)海外业务发展迅速,公司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公司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3)交易工具: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4)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前述交易场所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800万美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000万美元,公司累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
(7)专业人员配备:公司成立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事务。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外汇交易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公司产品出口主要以美元结算,外销收入占比较高。目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为剧烈,以美元为主的外汇汇率起伏不定。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子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相关实际情况,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公司挑选与主要经营业务经营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业务背景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外币负债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外币负债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任一时点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8,000万美元,资产金额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800万美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000万美元。